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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文丨段宗社:回家乡教书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量:   分享到:

  那年六月,到我们该毕业的时候,各方面的工作都匆忙而潦草。本来实习回来还有《李白研究》和《红楼梦研究》两门选修课,但没人愿意再去教室了,老师只好作罢。整天闹哄哄的,墙上满是字迹拙劣的大字报,一些“誓言”来不及张贴,被铺在通往饭厅的路面上。毕业班的同学趁晚上熄灯之后躲在黑暗中唱《国际歌》,这样的歌曲我们这代人已不怎么会唱了,在黑暗中跟着录音机唱。有人喝醉了,从楼上丢酒瓶下来,很响地砸在水泥路面上,然后是一片鬼哭狼嚎。化学系有一位同学被开除学籍寻死觅活,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和兄长带他回家。据说这个同学现在是一家涂料企业的老板,他的化学知识总算没有浪费。

  到七月,才知道分配去向比预料的还差,一半要到陕南大山和咸阳北五县。综合评分不怎么行的自不待言,一个个壮怀激烈要振兴山区教育事业,那些表现好的班干部们也没有捞到好处,压根就没有什么好去处,那一年市区学校和企业子校忽然不再需要毕业生了。往年那种为一个城镇或厂矿子校的指标而争得不可开交的局面那时基本没有,全班40个学生不到一小时就搞定了去向。结果倒是我们这些从平原地区来的学生占了便宜,不论成绩好坏都可以按照就近原则堂而皇之地回到本县——平原比山区要好得多,我们一个小县那年就回去了48位本科生,而这几年搞自主择业,县上竟难要到师范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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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在一起也待腻了,把同学和行李送上火车,并不特别伤感。不管怎样,大家都已开始懂憬一种全新的生活了,这种生活再怎么美好的校园都无法提供给我们。班上有几对恋人惨然分手,又有几对一同上路的同学在谋划新的恋情了,我并没有立刻打铺盖卷回家,和过去的两个暑假一样,我和我的搭档一起,带着自豪而诡秘的微笑上了南去的火车。让别人都痛苦去吧,我们得抓紧时间,再办一期英语补习班。那个炎热的七月就那样过去了,八月在成县的一所小学度过,这里是陇南的一个小县城,杜甫在乾元二年(59年)十月从天水来到这里,在饥寒交迫中过了三个月,只好于十二月初携家离开这里入蜀,“天寒日暮山谷里”“手脚冻皴皮肉死”,他的《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用字字血泪记录下这段最艰难的岁月。全仗国人对英语的狂热,我们在这个古称“同谷”的小县运气还不错,每人挣了几百元钱高高兴兴地回县报到。

  几所县属高中很快就被人抢完了位置,绝大多数本科生要下到乡镇初中,我就是其中一位,又是就近原则,被派往我家所在乡,因为是有史以来第一位回乡本科生,按理应该进好点的第一中学,但从文教干事那里转来的通如上分明写着,“为了加强基层力量,经研究决定你去乡第二中学任教”。好多年以后从《屠夫看世界》一书知道,有一位北大中文系的毕业生在这一年也遭遇了差不多的“层层下派”。先回到省上,再由省里分配的户籍所在的长安县,县政府又将他安排到下属的工业局,而工业局又继续将他下派到所属的一个小厂,不几年这个厂倒闭之后他只好操刀卖肉,改当屠夫。我一个二流师范学院的毕业生,能捞到一个不会下岗的教师工作已经相当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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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是我的初中母校,设在我们村原来的知青大院里,这所大院早在我们读小学时就人走院空,蒿草长得一人深,酷似《聊斋》中鬼狐出没之地。胆大的男孩子经常逃课来这里猎奇探险,在草间可以捡到知青丢弃的小物件,而最多的是鸡毛和鸡骨头,那是知青当年偷吃农民的鸡留下的。六年级读完后,学校召集升入七年级的学生拔草平地,二十间知青宿舍被打通作了六个教室,乡上又另外盖了十间土坯房作老师宿舍,二中正式挂牌,我在这里读完了初二和初三。在这个三县交界处,办二中就是为了解决附近四个边远乡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正式的公办教师不愿跑那么远,这个学校自然以民办和代理教师居多。他们拿钱不多,却听话,让在哪里就在哪里。

   我清楚地记得二中开学前的晚上,我在家吃过晚饭用五分钟步行到学校参加会议。没有电,也没有正式会议室,全校十多位老师坐在一间教室里,只在前排亮着两根蜡烛便于教务主任马老师念文件,讲开学安排。其他老师黑灯瞎火坐在后面的几张桌子前,马老师首先把我介绍给大家,我站起来向各位老师点头致意,蓦然发现后面竟有一张年轻漂亮的面孔,她正在嗑瓜子,似乎没有注意我。从此我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一名教师。我一个大学本科生来这里简直成了不可思议之事。一个月以后,满脸堆笑的文教干事特意来看我,他说,“二中的力量不行,考虑到科班出身,文凭高,能力强,就想让你先充实到这里。”我和他开玩笑说,“那你得去我们村上说清楚,这不是有意惩罚我,”他连说“不是不是”,爹妈一再嘱咐:“咱家成分(家庭出身)不好,一定要好好干,不要惹是生非,当心别让唾沫星子淹死。”教师工作很具体,无非是上课、管学生,在这些方面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强的能力和优势。第一次全校观摩课我讲的是鲁迅先生的《故乡》,我的课程设计先让兼任语文教研组组长的马主任指导,他的意见是准备得太复杂,而恰恰忽视了最基本的知识点。他告诫我,我们所面对的是初中生,跟小学生差不多,知识讲授一定要具体而明确。那节课讲得很流利,校长和乡镇评议组还算满意,但马老师还是郑重其事地指出,“有点像给大学生讲课。”很快到了期中考试,学生成绩给我当头棒喝——我带的初二年级两个班竟比全乡平均成绩低了十多分,我不得不向马老师他们求教,原来发现应试教育框架下的教学,一定要一板一眼,把每一篇课文要揣摩着出题路数分解成确切的知识点,设计成问题,然后让学生记住,板书设计一定要突出重点。那种天马行空式的热闹讲法必败无疑。我蓦然领悟,马老脚说我“像给大学生讲课”其实是最严厉的批评。期末考试的成绩还可以,总算没有给大学本科生丢脸。身在家乡,班上好些学生就是自己的乡邻甚至本家,必须得让学生考好,否则乡亲们的嘴是不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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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日上课管学生,回家吃饭做家务,写很长的日记。虽然是在边远的乡村,面对的是琐碎的事情,但毕竟是开始工作,一切都很新鲜,日记比以往写得长。晚饭过后到睡觉前的这段时光,我一个人坐在房间,听风拂窗纸,秋虫低吟,心情孤寂而恬静,正好倾听内心的声音。有时写“下水作文”——就是布置给学生的作文,自己先写一篇,这样讲评的时候就有话可说。写诗的热情依然延续,那是80年代中期以来中文系学生的臭毛病——那时有一位诗人说,中国有多少茅坑就有多少诗人,估计那时的诗人就跟今天的股民差不多。现在想起来,我应该把雕琢章句的时间用在英语上,这样或许就可以早一点考上研究生。在这里工作的最大好处就是平静安详,慈爱的母亲每天做好可口的饭菜等我回家,不出两月凹陷的双颊就丰满起来。有时还把诗和散文从日记里抄到稿纸上投出去,偶然有一两次就发表出来了,当然都是地区小报。即便如此,马老师他们看了也很高兴,说“二中出才子,我看你就是一个。”在二中工作过的老师中,有位已是教育局副局长,一位当了县高中校长。这个环境确实是滋养才情的好地方,但我却最终没有成为才子。现在想来,似乎主要因为我很快融入乡下教师的日常生活,很快培植了一种世俗心态,很快丧失了大学生应有的高贵。乡下并不是一个适合隐居的地方——如果隐居可以培养一种高贵的话。

  世俗化的生活从班级管理开始。班主任工作很琐碎,学校土砌的围墙被雨淋塌了,要一个班一段重新筑好。从村上借来工具,再派同学拉来自家的架子车去土场取土,我得亲自带领班上个高的男生一人一只夯棰打墙。学校要修一个上体育用的沙坑,也得我们带上学生用架子车从几十里外的渭河滩上拉回沙子来。干了几件漂亮的实事之后,校长夸我一点不像个大学生”。我领了几月钱的工资后,家里的基本建设也陆续展开。这个时候开始和学校漂亮的英语老师谈恋爱了,“我不能在破陋的房子里娶你",有一次她问我为什么盖房子,我对她说。我那时的豪言壮语为什么就不是“我要好好学外语,争取把你带出去”?还买回几头肉猪在家里养着,摆出一副“勤劳致富”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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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场刻骨铭心的初恋从十一月的某个早晨开始。贾平凹说,婚姻可以有好多次,但初恋只有一次。她是代理教师,农业户口。那时候找对象很看重户口,商品粮户口可以压倒容貌才情,是择偶之首选,但即便是在县城,商品粮户口的女性也相当稀缺,更不用说在乡村了。但既然上了大学,那至少也得找个商品粮户口的,以后生个儿子或女儿也是商品粮。而找个农业户口的,生的孩子就是农民,村上要给你分几亩责任田,种地、纳粮、交各种各样的税费,一辈子只好作一个不会干活的蹩脚农民,农家供儿子上大学的最大期待,就是将来娶一房“在外头”的媳妇,生一个一出生就说一口“洋话”的孩子,早早送到托儿所和幼儿园,管祖母叫“奶奶”,管外祖母叫“姥姥”,而不像农村灰头灰脑的孩子那样,“爷婆”乱喊。我们乡上倒有几位分配过来的女生,但人家都往县城里找,乡下的同类是看都不看一眼的。所以我干脆说服自己,找一个像小妮这样的算了。而最关键是小妮的高挑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让我一下子堕入爱河。她高中毕业,先是乡政府打字员,后主动要求到这里教初一两个班的英语。二中的三位英语老师全是代理教师,年龄最大的一位是复员军人严成老师,曾在西藏军区从印度广播里学过英语,是英语组组长,教初三。他有一天来找我,郑重其事地问我对小妮印象怎样,我说很好,他说那我就给你们说和说和,小妮好像也有这意思。我那天写了一篇日记,题目是《耶丽亚女郎是商品粮吗》。那时流行一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的名字就叫耶丽亚!耶丽亚,生命耶丽亚,我要用心找到她。”遥远地方的美丽姑娘肯定不是商品粮,但她难道不值得去爱吗?我发现小妮就是我心中的耶丽亚,我为她一辈子种地也无所谓。我按照严兄的吩咐,敲开小妮的房门,向她表白,她红着脸在一张白纸上用英语写下“I  LOVE  Y0U”。我们于是开始了一场温馨的恋爱,我在日记中不断进行的爱情咏叹有了明确的对象。到第二年春天到来的时候,当我准备好彩礼要正式订婚时,却遭到她们家人坚决反对。因为乡长早就相中了小妮作自己的儿媳妇,他的儿子是县纸厂的工人。我很快就受到威胁,一天晚上两个小流氓找到我,声言如果再敢找小妮,就卸掉我一条腿。严成老师过来安慰我:“你个大学生,还是找个商品粮吧。和那种人较什么劲?”小妮也并没有像小说中所写的,为所爱的人离家出走,拼死抗争。她淡漠地对我说:“那就算了吧。看来我们有缘无分。”我给她写了最后一首诗,“在一个木鱼敲烂的黄昏,我淡远而迷蒙地与你相望,举起的手臂,不能轻轻一挥,只能树成一座纪念碑,那是你我苦难的记忆。”小妮和她家人的选择其实很正确。在县办纸厂,至少有一间职工宿舍,座落在县城里,可以让她成为城里人的妻子和母亲,这比我的乡下新房更有吸引力,而且有作乡长的公公,她转为正式教师的希望就大一些。那时候的教师,是所有职业中最差的一种,一月一百多元工资,不足县办工厂的一半。没有充足的经济支持,诗歌是不会有什么感染力的。所以我想小妮不存在什么“苦难的记忆”,我的那些纤弱的呻吟充其量只是她的笑柄,她会经常拿出我的诗给她的工人丈夫说:“你看,这就是大学生!”而我的春天是在痛苦和失落中度过的,尽管如此,却再也写不出哀怨的诗了。

  当然与诗的诀别并不是因为感情上的失落,这是一个散文化的语境,不适合滋养诗情。我很快成长为一个粗犷的乡村教师,和别的老师一起干活,说粗话,抽六毛钱一盒的香烟。毕竟是我的家乡,融入这个环境是很容易的事情。


原文刊于《呼吸》第6期